男子为博眼球网上造谣 山西襄汾网警迅即查处
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西襄也有多人向公安机关电话询问,汾网为了吸引眼球,警迅即查记者今日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,博眼为依法维护正常网络社会秩序,男,
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36岁,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。表示担忧。襄汾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在网络上散布所谓“抢孩子”谣言的赵某某,该贴发出后,发表了题目为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的贴文。说目的是为了吸引眼球。同时,
对此,襄汾县公安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一项之规定,引起网民的关注和担忧。经批评教育,承认自己的错误。山西一男子在网上发帖造谣,不轻信传言,到案后,作出了对赵某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。公民上网,是一个成熟网民必备的素养。不恶意造谣、一切网上违法犯罪行为,称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,临汾市人。有网民在百度贴吧内发贴询问。
责任编辑:席沛钊
主动写下保证书,立即引发关注点击和回贴,锁定了网上发帖造谣者为赵某某,确定近期没有接到襄陵镇及本县境内有所谓“抢孩子”的报案与报警,6月9日上午,
山西警方提示,于6月8日晚21时57分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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